组织机构
一、内设机构改革的名称及优化调整
我院现有内设机构8个,按5+1+2模式进行调整优化,“5”即五个业务部门:第一、二、三、四、五检察部,“1”即综合业务部门,“2”即办公室和政治部。
二、调整优化后的各部职责
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犯罪检察等工作。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联系电话:0877-6517135。
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联系电话:0877-6517551。
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联系电话:0877-6559916。
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联系电话:0877-6559915。
第五检察部::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联系电话:12309(或0877-6012000)。
综合业务部: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案件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0877-6512399。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涉外事务联络、检察技术与信息、财务装备工作。联系电话:0877-6517787。
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司法警察、新闻宣传、检务督察、离退休人员和党群等工作。联系电话:0877-6807309。
三、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
第一检察部主任空缺,设副主任1名:叶菊;
第二检察部主任窦茜;
第三检察部主任陈泰文;
第四检察部主任王世明;
第五检察部主任王江涛;
综合业务部主任张云花;
办公室主任许卫高,设副主任1名:李婧;
政治部主任杨文华,设副主任1名:倪泥。
四、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组长欧美娴,联系电话:0877-6807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