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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人民检察院安排部署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
时间:2022-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元江县人民检察院安排部署

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

    

2022年4月27日下午,参加完全省检察机关推进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视频会议后,元江县人民检察院紧接着召开了该项工作的安排部署会,党组书记、检察刘永彬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强化学习总结。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文件和相关规定,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好基础。同时积极向开展此项工作并取得成效的兄弟单位学习借鉴。要坚持制度先行,注意总结以往检察工作中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元江县情,六月中旬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检察机关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并按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明确责任人、时间表,为营造元江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要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刑事检察要围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严惩各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犯罪。民事行政检察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公益诉讼检察要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助推美丽元江建设。同时要强化法律监督,依法纠正针对企业不当的执法司法行为,还要搭建检企互动平台,通过检察开放日、送法进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构建高效便捷的沟通渠道,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要及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四检察部。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为推进保障和服务营造元江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4月28日召开的院党组会上,党组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元江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方案(2021-2025)》等领导重要讲话和文件,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彬再次对做好保障和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作了强调,提出畅通民营企业诉求渠道、正确把握涉民营企业案件刑事处罚标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活动法律监督等方面的贯彻落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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