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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3-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四大职能,包括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其履职方式主要体现在具体的执法办案中。当前开展的主要业务有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结合元江检察工作实际,以加强内设机构专业化建设为突破口,按照“5+1+2”模式,将原有内设机构进行重塑变革,构建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包括:5即五个业务部门,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普通刑事、重大刑事和毒品犯罪案件)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五检察部(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1即综合业务部(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工作);2即政治部和办公室。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努力守护好元江绿水青山。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参与社会治理,建设平安元江

全力服务保障总体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力度。

3.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4.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把讲政治摆在检察工作首位。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5.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职权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入推进检务公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738,151.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76,143.7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62,008.00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年初预算财务总收入较去年增加135,651.74元,上升了1.58%,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财务总收入中增加了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两个项目,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虽比上年减少,但综合增加数和减少数,财务总收入总体高于上年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76,143.74元,其中:本年收入8,476,143.7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76,143.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了246,043.74元,上升了2.99%,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中增加了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两个项目。

  1.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38,151.7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476,143.74元,其中:基本支出8,276,143.74元,与上年对比2023年年初预算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1,120,743.74元,上升了15.66%,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纳入了基本支出中,因此基本支出增幅较大;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2023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478,100.00元,下降了70.51%,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纳入了基本支出中,因此项目支出减幅较大。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885,960.47元,主要用于我院人员工资、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872,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2,045.60元,主要用于我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当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68,860.66元,主要用于我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2,562.01元,主要用于我院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715.00元,主要用于我院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2.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4,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4,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2,907.00元,较上年减少90,193.00元,下降30.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61.00元,较上年减少1,239.00元,下降3.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8次,共计接待54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严格遵守厉行节约,2023年按上年数减少3%提交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2,846.00元,较上年减少88,954.00元,下降35.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846.00元,较上年增加31,046.00元,上升23.56%。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0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上年度有公务用车购置费,今年不购置新车因此该笔经费减少120,000.00元,但今年我们申请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此2023年该笔经费较上年增加,综合上述增减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总数为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以下是我院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云财政法〔2018〕34号)《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云高法〔2018〕47号)、《元江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2023年具体工作目标为:聘用制书记员参加全院培训次数>=3次;检察官对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不满意率<=8%;足额保障聘用制书记员经费,聘用制书记员工资保障率100%,工资发放及时100%;全院在职干警对聘用制书记员年度工作不满意率<=5%,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

(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2023年具体工作目标为:经费保障人数32人,物业管理面积5799.8㎡,部门正常运转,社会公众满意度>=90%,单位人员满意度>=90%。

(三)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本项目是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以及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县检察长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玉溪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努力推动全县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023年具体工作目标为:电子卷宗制作率100%,项目整体支出完成时间不小于11月,涉检信访息诉率>=95%,检察院工作报告在人大会通过率>=95%。

绩效目标的设定经过单位内部预算领导小组讨论测算,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相关联的充分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本部门今年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按照绩效管理制度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28,899.30元,其中:办公费170,730.62元,水费32,000.00元,电费70,000.00元,物业管理费54,0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61.00元,工会经费74,715.84元,福利费74,715.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846.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5,000.00元,其他交通费349,83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399.3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年初预算各经费项目测算数在系统内相对提高计算比例,因此机关运行经费总和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检察事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7,138,865.16元,其中,流动资产68,373.84元,固定资产17,061,325.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000.00元,其他资产4,165.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765.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8,925.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84项,账面原值842,04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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