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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3-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四大职能,包括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其履职方式主要体现在具体的执法办案中。当前开展的主要业务有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院在元江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256件,发出检察建议118份,为元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助力乡村振兴,选派驻村工作队员1名,扛牢定点帮扶政治责任。全力服务抗疫大局,积极排查化解涉疫矛盾风险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在战疫大考中展现检察担当。

2.紧紧围绕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主线,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

3.主动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元江县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明确平等保护、少捕慎诉、“挂案”清理等36项具体措施,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会同工商联、财政、税务等10部门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司法、行政、行业监管联手.既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又促进守法合规经营,真正体现严管厚爱。加强检察环节金融风险防控,与全县14家金融行业部门共商合规管理措施,构筑防范合力。

4.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注重在办案中传递司法关爱。积极参与根治欠薪行动,通过和解、支持起诉等方式,会同有关部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全面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做到“开门办案”,促进矛盾化解,增强司法公信。

5.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制定《元江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建立“一站式”办案及社会联动机制,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 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而不是一味姑息宽看。联合教体、公安、卫健等14家单位开展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制定《元江县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推动解决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问题。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服务行动,联合排查“七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推动分类管理和实施精准帮教。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法治进校园、法治夏(冬)今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1,592,386.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38,094.82元,占总收入的99.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292.00元,占总收入的0.4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0,742.82元,增长2.66%。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控制数与上年度相比有所增加,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听证室建设项目、新购电梯设备;二是2022年新增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综合以上两项原因,本年收入合计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8,830.83元,增长4.24%,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控制数与上年度相比有所增加,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听证室建设项目、新购电梯设备;二是本年度新增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综合以上两项原因,本年收入合计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68,088.01元,下降75.5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县财政没有拨付购房补贴经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二是2022年拨付的司法救助金经费比上年减少,综合以上两项原因,其他收入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1,585,886.82元。其中:基本支出8,928,507.12元,占总支出的77.06%;项目支出2,657,379.70元,占总支出的22.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4,242.82元,增长1.88%。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付的工程项目比上年新增,新增的支出主要是证室建设项目、新购电梯设备;二是2022年新增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综合以上两项原因,本年支出合计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7,139.68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2022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人员减少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551,382.50元,增长26.18%,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付的工程项目比上年新增,新增的支出主要是证室建设项目、新购电梯设备;二是2022年新增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综合以上两项原因,本年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28,507.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44,438.12元,占基本支出的88.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4,069.00元,占基本支出的11.02%。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1,744.1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57,379.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开支主要有支付国家赔偿、全额支付保安保洁服务项目、全额支付听证室设备采购款和听证室装修款、支付新购的电梯设备、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福利。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有依法行使检察权,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研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和全县检察工作中的具体法律应用问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38,094.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上年相比增加468,830.83元,增长4.24%,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付的工程项目比上年新增,新增的支出主要是证室建设项目、新购电梯设备;二是2022年新增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综合以上两项原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480.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保障检察办案业务开支;

2.公共安全(类)支出9,720,44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日常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保障日常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咨询、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三公经费,以及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构建、大型修缮等检察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4,9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保险的缴纳、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的发放;

4.卫生健康(类)支出479,89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缴纳;

5.住房保障(类)支出546,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3,100.00元,支出决算为293,5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19,9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8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1,8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82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8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3,100.00元,支出决算为293,5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19,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1,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8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餐馆、饭店的物价微涨,公务接待费比预算数增加520.00元,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3,004.28元,增长95.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9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584.28元,增长20.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0.00元,增长1.2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没有相关经费,2022年购置新车因此该项较上年增加;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22年原有的4辆公务用车,龄较大,都是10年以上老车,因此车况较差,修理费、保险费、耗油量提高;三是受疫情影响,餐馆、饭店的物价微涨,在公务接待批次、被接待人数比上年下降的情况下,公务接待费比上年数增加520.00元,综合以上三项原因,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我院原有一辆老旧车辆(车牌号:云FB027警),该车作为下乡专用车已使用 14 年,元江县各乡镇道路交通状况较差,山路崎岖,坡陡箐深,因此磨损较严重,且该车使用年限较久,目前车辆出现发动机烧机油严重、底盘损坏严重、水箱漏水、变速箱故障等问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经询问本地汽修公司,该车维修成本高,即使大修也无法排除全部故障。为保障执法执勤工作有效开展,兼顾交通出行的安全性,特申请报废云 FB027 警执法执勤用车,新购1辆执法执勤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办案等过程中使用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往来活动(开展办案、询问、调查取证、督导、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4,069.00元,减少53,985.00元,下降5.20%,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相比压缩减少,支付数也相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部门办公用品购买支出、水电费、邮电费缴纳、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报刊订阅、工会支出、福利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7,138,865.16元,其中,流动资产72,539.74元,固定资产17,061,325.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375.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8,974.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2,441.00元;报废报损资产84项,账面原值842,04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3,60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3,5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08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7)。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院有一辆越野车,车牌号云OU6396,价值366,068.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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