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于3月3日下午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会上,党支部书记杨文华同志通报了会议准备、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情况,报告了2021年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和上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支委委员、其他党员依次作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志们查摆问题认真深刻,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既有红脸出汗的严肃紧张,又有加油鼓劲的真诚团结,达到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共同提高、振奋精神的目的。

会议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彬同志对去年支部工作给予肯定,并对抓党建工作提出三点指导意见:一是党建工作要管思想、管方向、管作风。党建工作是极其重要的工作,要始终抓紧抓牢思想政治,持续做实做优,力戒形式主义。二是党建工作是一项务实性的工作。要突出计划性、统筹性,要具体抓、抓具体,工作在日常、规范在日常,成为党员干警思想和行动自觉。三是党员要履行好神圣的职责,时刻铭记党员身份。牢固树立身份意识、标兵意识、引领意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