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检察院
扎实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质量建设年”的要求,为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推动检察业务工作科学发展,结合元江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元江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元江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3月7日,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解读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措施步骤及工作要求。


会上,刘永彬检察长就扎实开展好此项活动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到提升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规范司法办案行为的内在要求。要结合县委正在开展的“整治十种作风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工作,切实增强责任心,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做到办案精细、素能过硬、基础坚实、管理科学。
二要对照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日程安排表,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结合自身工作短板,找准问题,坚决杜绝走过场。要对标对表,精准施策:成立学习专班,夯实理论基础;开展专题讲座,提升专业素能;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会,总结类案经验;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网上业务办理专项评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制定制度,建立保障案件质量长效机制。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成立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院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研究部署重要工作、组织协调重要环节。层层压实责任,对活动中思想不重视,行动不积极的部门和个人,要加强引导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